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各种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其中医疗纠纷便是颇为常见的一种。那么,医疗纠纷案究竟属于哪一类型的案件呢?从法律角度来看,医疗纠纷通常被归类为民事案件。这类纠纷主要涉及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因医疗行为而引发的争议,例如医疗事故、医疗过错等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等问题。当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受到伤害,且与医疗机构产生分歧时,便会引发医疗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医疗纠纷案属于哪一类型的案件? (一)

优质回答医疗纠纷案通常涉及侵权和违约的双重性质,当事人可以选择提起侵权之诉或违约之诉。侵权之诉强调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身体或精神损害。违约之诉则侧重于医疗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强调医疗机构未履行合同义务,如未按约定提供医疗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达标。在实际操作中,患者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和利益最大化原则,选择最有利的诉由提起诉讼。例如,如果患者主要关注的是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造成其身体或精神上的损害,可以选择提起侵权之诉;如果患者更看重医疗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如费用支付问题、治疗方案选择等,可以考虑提起违约之诉。
在医疗纠纷案中,侵权和违约的竞合并非罕见现象。例如,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存在明显过错,同时又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患者权益受损。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可以选择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法院可能会要求患者明确主张,避免诉请重叠或矛盾。因此,在提起诉讼前,患者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诉讼策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在医疗纠纷案中,患者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病历资料、医疗费用单据、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这些证据将对案件的审理结果产生重要影响。同时,患者还应当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的专业意见和指导将有助于患者了解案件的复杂性,明确诉讼策略,并在必要时提供法律援助。
在实际诉讼过程中,医疗机构往往会提出抗辩理由,如患者自身存在过错、治疗方案的选择合理等。因此,患者在诉讼中需要充分准备,积极应对医疗机构的抗辩。同时,患者还可以通过申请专家证人出庭等方式,增强自己的证据和主张。专家证人的意见将有助于法院更好地理解医疗纠纷案的技术性和复杂性,从而作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医疗纠纷案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侵权和违约的双重性质,患者应当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和利益最大化原则,选择最有利的诉由提起诉讼。同时,患者还应当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并在诉讼中充分准备,积极应对医疗机构的抗辩。通过合理、有效的诉讼策略,患者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到公平、公正的判决。
有谁知道陈涣然索赔案的详细始末 (二)
优质回答20年前,医院以“发育不全”为由切除了14岁少年史彬的男性生殖器官。随后,史彬开始了痛苦的“女人”生活———
20年前,四川一家著名医学院为一出生就患有“男性假两性畸形”的史彬切除了男性
生殖器,将“他”变成了一个女孩;
20年后又是在这家医院,当年为他住院做手术的管床医生又诊断“她”为男性。这时的史彬已经发育成一个身高1.82米,脚穿43码鞋,喉结突出,外型举止酷似男性的“姑娘”。
“他”既是男儿,医院当年为什么要切除他的男性生殖器而把他变成一个女孩?深圳电视台3月24日晚8:08分(一套)节目《法治纵横》将报道这起全国乃至世界都罕见的变性医疗纠纷索赔案。
医生不能断定他的性别
眼前这位留着长发,身高1.82米的人就是史彬。史彬的母亲董淑萍,四川成都人,父亲史鑫华,河北人。1968年8月,史彬出生在四川德阳市自己的家里,他是这个家里的第二个孩子,史彬的上面有一个哥哥。
史彬的出世并没有给这个家庭带来很大的欢乐,反而使这个家庭陷入了极大的痛苦与羞辱中。原来史彬生殖器发育不全,医生不能断定他是男是女。在当时的病历上有这样的记载:患儿出生后就发现无阴囊、无阴道,阴茎特短小,无尿道开口,在阴茎下方可见一尿道开口,因无特殊不适未就医。诊断为“尿道下裂,男性假两性畸形”。
史彬的父亲在中国机械工业第一安装公司工作,常年出差在外,家里的一切都留给只有小学文化的母亲。
由于史彬的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一家四口人的生活就靠他父亲一个人的工资,所以直到史彬5岁时,他的母亲才第一次把带他到四川省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即现在的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看病。医生的诊断是再过几年再到医院来看,到时决定是否手术。
邻居说“他”是男的
这一等就是9年。出生以来就性别不明的史彬已经长到了14岁。14岁对发育正常的孩子来说应该有了第二性征。邻居们说史彬日常生活中的的表现完全是个男孩———他爬树、捉蛇,十分淘气。可是在学校,他还是女孩打扮,头发很短。班主任分配他和男孩坐一个座位。
1982年8月,史彬的妈妈利用放暑假的时间,将14岁的史彬又一次带到了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以明确性别。1982年8月17日上午,史彬被推进了手术室。史彬妈妈说:此时的她一心只想着史彬的安危,根本没有想到史彬的性别问题。几个小时后,她看到被推了出来的史彬是睁着眼睛的,她就放心了。
术后一个星期拆线,拆线时看到史彬的阴部光秃秃的,母亲问医生,医生说:小孩的发育不全,没有发育能力,就给你一刀切了,你这个小孩就是女孩了。母亲说:手术前你们不是说是男孩吗?他说:不行了,没有发育能力,我们就跟你切除了。在医院的出院小结中是:“双侧睾丸摘除,阴茎切除,腹腔探查”。
1982年8月19日病理检查的结果为:“送检双侧均为睾丸(婴儿型)及一侧附睾组织,未见卵巢组织”。
手术确定女性身份
手术后,从出生以来就一直性别不明的史彬,这次终于在医院明确了他的女性身份。但看着史彬长大的邻居们心理却一直充满疑问。
从性别不明到手术回来的女性性别,史彬暂时接受了;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从心理上越来越感到了自己与别的女性不一样。
初中毕业不久,史彬就在他父亲所在的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安装工程公司参加了工作,单位上也把他当成女性,给他安排了电焊工的工种。可是,女性的社会身份和1.82米的身高、外型,使“她”在外面的生活非常尴尬和委屈。洗澡是最尴尬的———史彬一进女浴室常把别的女的吓得嗷嗷直叫,然后拿着盆子要来打他。史彬的个性很开朗,非常喜欢跳舞;在一次舞会上他认识了一个女孩,两人关系也迅速发展。但女孩及其家人知道了他的情况后,女孩迫于父母的压力离他而去。女孩走后,留给史彬的是失恋的痛苦和迷茫。史彬的一位邻居对记者说,一次史彬的一个朋友结婚,大家都在高兴的时候,她却看到史彬一个人在房屋后的一个角落蹲着流泪。
在采访史彬时,他无数次笑着叹气说:“真羡慕你们能做一个正常的人”。史彬长期遭受着心理、生理与社会性别相扭曲的痛苦折磨。
染色体证明他是男的
2000年的一次意外事故,终于让史彬证实了自己的猜测。史彬腿摔断了,送医院动手术时,医生插尿管,却怎么也插不进去,了解了情况,医生(德阳市医院)就说没整对———后来,腿伤快好的时候,史彬跟妈妈去了成都华西医院去检查染色体。这个报告一出来就犹如一个定时炸弹。史彬的染色体报告检查结果为:46XY未见异常。
当值班医生告诉史彬和他母亲,史彬是男性时,他们并不觉得意外,他们说所有心里的疑问这下都得到了证实。
2001年7月31日,史彬不顾腿伤未愈,一纸诉状把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告上了法庭。2001年9月27日上午,这起全国罕见的变性官在四川成都武侯区法院开庭。法庭上,原、被告双方主要争议的焦点是:1、医院当年的诊断是否正确。2、史彬该不该变成“女人”。3、手术程序对不对。4、该不该做医疗事故鉴定。5、诉讼时效有没有过期。医院的代理律师表示,做变性手术时,治疗方案需征得本人和家属同意;是史彬的母亲在手术单上签了字的。
当审判长当庭验证笔迹时,史彬的妈妈点头认可了签字,但却对上面所写的“双侧睾丸摘除术、腹腔探测”等手术方法表示质疑。她表示,自己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些字样,手术单上只写有诊断结果即“尿道下裂,双侧隐睾”。具体手术怎么做,医生根本没有提及。
由于双方观点冲突太大,庭审了6个多小时后,法庭决定择日再审,但直到现在都没有再开庭。
律师说法
在四川成都元海律师事务所,记者找到了史彬的代理律师罗元良。罗律师拿出了一份长达19页的代理词。史彬代理律师罗元良说,史彬的母亲作为监护人,一没文化,二没医疗知识,听医生的话,履行程序签了字。……作为医生探查未见子宫及其附件,却不出来征求他监护人的意见是不妥的。
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医学副教授、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代理律师伍长康认为,疾病本身就决定史彬是两性畸形,而且不可能变成真正的男性或者女性。医生诊断史彬为“男性假两性畸形”,这就是说史彬本身同时具有男、女两种性别特征,无论手术前还是手术后史彬都只能是“两性人”。
罗元良强调说,史彬仅有的一套男性生殖器官在医院的手术台上被切除,是人为给史彬做了一个女性阴道,从此使他在社会上作为女性生活得十分痛苦,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伍长康认为,史彬天生就是两性畸形,是遗传性的,医生给他做这个手术的目的是使他的生理外型更像女性,让社会接受他。据此可认为,医生的诊断是正确的,手术方案也是正确的,(如果)当时给他诊断男性就把他做成男性。试想一下,史彬的阴茎是非常短小如阴蒂的。医生只能给他做假体,作为假体来说它不能有男性的正常功能,肯定是没有神经、没有知觉的,一个塑料的,那么他心理上要承受“我是假男人”的看法,他就会感到非常痛苦。
被告律师伍长康说:做染色体检查一般需要两周多的时间,为了减少病人的经济负担,医师在有把握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在染色体检查报告单还没有出来的情况下,就给史彬做了变性手术。原告认为医生的医疗程序是违法的,就是没有得到染色体检查的结果就做了手术,那你手术就做错了。我们说医生是有一个医疗程序,在手术之前先做检查,从病历上看是查了,但是没有结果,那么我们说,不论医生是否得到检查结果,但它跟医生主观术前判断是一致的,那就没有错。
是医疗事故还是过失
由于许多问题都是医学方面比较专业的问题,所以,被告华西医院极力主张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请医学方面的权威专家进行鉴定。对此,罗元良认为,所谓鉴定,全是医院一方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很可能会作出不公正的结论。他说:史彬是对被告的医疗过失损害赔偿责任提起诉讼;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认定医疗过失损害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因此,不需要进行医疗鉴定。
权威说法
中国医学科学院性别外科重塑中心主任陈涣然博士对记者说:假如史彬的案子是出现在我们身边,到我们医院来,我们这样处理:首先给病人查染色体,染色体报告出来之前我们不能做手术。为什么?染色体代表他的心理性别,现有的法律、伦理、道德等现有框架确立一个人是男是女,都是看染色体。
陈涣然博士说:性别分三种,即生理性别、心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生理性别是爹妈给的、是先天的;心理性别是自我认知后确立的心理状态;社会性别是旁人公认的性别。一个人要不受性别问题的困扰,就必须是三者统一。现代西方发达国家都是心理性别优先的原则。心理性别的确认需要一个时间,不能由父母、医生来强行指定性别,指定性别就产生悲剧。山东一个小男孩,他染色体是xxy,也是畸形,他自己想做女孩,但他爸爸要他做男骇,而他心理已经形成女孩的心理,这个手术就没有做。所以这应该引起医务界重视。
史彬的案子至今法院还没有判决,史彬及其家人在等待,华西医院也在等待。但是,史彬的悲剧值得人们关注。
就算史彬的变性官司能打赢,医院赔偿了史彬索要的全部赔偿56万元,但史彬能如愿的还回男儿身吗?他希望“还我真正男儿身”的梦想已经成为世界医学的难题。
“史彬今后的生活怎么办?”这是史彬的妈妈想的最多、对记者说得最多的话,每次说她都会很伤心,史彬才34岁,他今后究竟是以男性生活还是女性生活?还是跟手术前一样性别不明、非男非女的生活呢?
注农药害亲夫,闹纠纷掩真相 ——一起虚假医疗纠纷案 (三)
优质回答上世纪90年代末,一段悲剧在一家医院悄然上演,一名36岁的男性患者因头晕呕吐被紧急收治,初步诊断为眩晕原因不明。然而,命运的转折点在一周后,患者病情好转,但第11天,他的生命却突然画上了句号。解剖结果显示,血液和输液中检测出有机磷农药的痕迹,这一发现震惊了所有人,也揭示了隐藏在平静表面下的谋杀案。 嫌疑人郭某,因深陷家庭纠纷,对丈夫龙某积怨已久。她曾尝试在龙某的日常饮品中下毒,但未能达到目的。然而,一次精心策划的毒杀行动却意外地实现了。龙某饮下加有农药的茶后不幸丧命,这一事件迅速升级为一桩谋杀案,郭某因此被控告。
郭某的动机并非单纯的复仇,而是出于对丈夫恶劣行为的忍无可忍和与同事胡某的不伦关系。在长期的压抑和恐惧中,她选择了一条极端的道路,但最终因护士小王的敏锐洞察,这场精心设计的嫁祸医院的计划被揭发,郭某的罪行昭然若揭,被判处死刑。 医疗界的警钟在此敲响,尽管这种嫁祸他人的事件罕见,但医护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养成敏锐观察和独立思考的习惯,以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在使用草乌、附子等有毒中药时,务必遵医嘱,严格炮制以减毒。一旦误服,其症状如发麻、恶心,需迅速采取催吐等急救措施,家庭中可尝试用生姜、绿豆等天然解毒食物应急。
避免草乌、附片的不当使用:
- 不自行加工入药或泡酒
一旦误食,立即停止,实施催吐,并拨打120急救
揭露违规制药和销售行为
农药甲胺磷的危险性不容忽视
甲胺磷:明确为农业杀虫剂,误服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症状显现:大汗、瞳孔缩小、呼吸困难等症状需立即就医 面对意外中毒,紧急处理措施如下:
皮肤接触: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寻求医疗援助
眼睛接触:同样冲洗后紧急就医
吸入:迅速撤离现场,保持呼吸道畅通,必要时接受氧气治疗
食入:饮水催吐,随后进行洗胃并送医
重度中毒:需立即进行气管插管、药物注射等专业治疗 这个案例警示我们,无论是医疗人员还是普通公众,都应充分认识到有毒物质的风险,以防止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让我们时刻保持警觉,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医疗纠纷如何提起诉讼 (四)
优质回答医疗纠纷提起诉讼的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准备起诉材料:
收集证据:包括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等,这些证据将用于证明医疗纠纷的存在以及损害程度。撰写起诉状:明确列出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起诉状是提起诉讼的正式文件,需要详细阐述医疗纠纷的具体情况。
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医疗纠纷案件通常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在选择法院时,应确保所选法院具有管辖权。
提交起诉材料:
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将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等待法院受理与立案:
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如认为起诉符合立案条件,将正式立案并通知原告。如不符合立案条件,将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并告知原告可诉。
参与诉讼过程:
一旦案件立案,原告将需要参与后续的诉讼过程,包括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在此过程中,原告应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接受法院判决:
法院在审理完毕后,将依法作出判决。原告应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并根据判决内容采取相应的行动。如不服判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注意: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医疗纠纷当事人先尝试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这些方式通常更为高效、便捷,且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如协商、调解无果,再考虑提起诉讼也不迟。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紫律云网希望医疗纠纷案属于哪一类型的案件?,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